近日,《福建省加強政務誠信建設實施方案》出臺。這是有效貫徹落實簡政放權、放管結合、優(yōu)化服務要求的又一重要舉措,有利于打造守法守信、高效廉潔的公務員隊伍,樹立政府公開、公正、誠信的良好形象,為全社會作出表率,進一步推動“誠信福建”建設。
政務誠信建設是全社會信用建設的關鍵。方案明確了堅持依法行政、政務公開,堅持勤政高效、守信踐諾,堅持監(jiān)督檢查、共同監(jiān)管,堅持守信激勵、失信懲戒的“四個堅持”原則。同時,提出要從政府采購、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(PPP)、招標投標、招商引資、政府債務、街道和鄉(xiāng)鎮(zhèn)等6個重點領域加強政務誠信建設,并對建立信用建設長效機制、及時公開相關信息、防范政務失信風險等方面提出相關要求。方案還分別從5個方面對信用管理體系建設作了要求:要加強公務員誠信教育、提高公務員信用意識;要建立健全政務失信記錄,依法依規(guī)逐步公開政務失信信息;要健全守信激勵與失信懲戒機制,將激勵與懲戒落到實處;要健全信用權益保護和信用修復機制,保障信用主體的合法權益;要加大政府信息公開公示,嚴格落實行政許可與行政處罰“雙公示”相關要求。
方案有四個方面的特點:
一是強調(diào)依法依規(guī),將堅持依法行政、陽光行政和加強監(jiān)督作為推進政務誠信的重要手段;要求政府部門在政府采購、招標投標、招商引資等市場公平交易領域應誠實守信,嚴格履行各項約定義務,為全社會做出表率。
二是突出問題導向,將社會關注度高、人民群眾反映強烈的政務失信易發(fā)多發(fā)領域作為重點治理對象,特別是對嚴重危害群眾利益、有失公平公正、交易違約等行為依法界定和處理,形成多方監(jiān)督的信用約束體系。
三是建立失信記錄,明確界定了政務失信記錄的范圍和標準,要求建立健全信用信息采集和公開機制、信息異議和投訴制度,以及自我糾錯、主動自新的關愛機制。
四是注重獎懲結合,要求建立政務誠信專項督導機制、橫向監(jiān)督機制以及社會監(jiān)督和第三方社會機構評估機制;在改革試點、項目投資、社會管理等政策領域和績效考核中應用政務誠信評價結果,進行差別化信用分類管理。(記者 周琳)